大王饶命
会说话的肘子 · 1373章 · 一个讲故事的人
[点击阅读] 《大王饶命》完本了,让自己从另一个世界中强行脱离出来,总会有一些感慨。
这本书该怎么来描述我的印象呢,
可能是一身黑色大氅的聂廷站在中国的边境上,一把新亭刀单手握持,刀光雪亮,摧枯拉朽,留下地上一道数十米的深渊沟壑,自言自语,“有朋自远方来,虽远必诛。”
是珠穆朗玛峰北坡之下与世无争的老道士,挽起聒噪狂风中凌乱的鬓发,低眉顺目的打了个哈欠,怀中捧着的拂尘净白如梦,轻轻一声低喝,“回去。”,雪山颠倒,和光同尘。
是老实人石学晋踩着地上的泥泞与血水,一朝顿悟,京都满城花束齐开,他就坐在战场之中,身旁是逆着季节开满的鲜花,所有人的伤势渐渐痊愈,他的身体却逐渐变得透明,他回头对着聂廷笑道,“保重。”,好春光,不如梦一场。
是成秋巧摘下头盔站上了墙垛,看向一望无际的血妖军团,燃烧自己的血液和意志,言出法随,“万径人踪灭。”,刹那间血妖化为齑粉,他自己也碎裂成闪光的金粉向天边飞去。“这个世界是需要英雄的。”,他说。
是老爷子李弦一冷笑着看着冒昧前来打扰的黑衣人,乐呵呵的问吕小鱼,“有朋自远方来后一句是什么啊。”,“有朋自远方来,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然后鞭数十,驱之别院。”,吕小鱼心领神会。
是冷漠高傲的曹青辞,在刀光剑影中始终不放下手里的一个箱子,单枪匹马,嘴角溢血,口中却轻轻地对着箱子中的婴儿唱着小星星。“你们这群蝼蚁不够资格杀我。”,拔剑自刎,自在潇洒。
是小胖子陈祖安带领的青铜洪流,席卷过一个个被外国高手堵截的关口,双目赤红,哈哈大笑当先跳下了要塞,没有一丝犹豫,“陷阵之志,有死无生。”,他说,“树兄,陈家其实还是有希望的,因为我在。”
是卡洛儿看向吕树时,眼里透亮的美好的光彩,像是蓝色的海洋在阳光下折射出的光点,她说,“吕树,这辈子就跟我在一起吧,不行的话我就等等,再不行的话我再想想办法。”,后来她说“吕树,不要走。”,那声音轻如飞烟,像是铭刻在那里,又像是从来没被人说出来过。陈祖安问吕树,“树兄,婚礼顺利吗?”。吕树靠在教堂大门上,“没有婚礼了,掰了。”,背影孤独而决绝,手上的易拉罐环郑郑重重,像是裹挟着回忆的戒指。
吕树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如果一定要给他找一个现实中对应的人,大概是嘴贱如曾小贤,不正经如死侍,潇洒起来又像是那只脚踏五彩祥云的猴子。
从最开始的“大圣此去何为?”
“踏碎凌霄。”
“若一去不回。”
“那就不去了。”
再到后来的
“若一去不回。”
“便不回。”
或者说又是“树兄,婚礼顺利吗?”
“没有婚礼了,掰了。”
一个自私自利的人愿意为义而战,一个嬉皮笑脸的人终于为情所困。
男人的成长,如是而已。
吕树是一个孤儿,因身体孱弱无人领养,直到十六岁被孤儿院扫地出门,贫穷却不落魄,一无所有的他,骨子里刻着难以名状的骄傲,可以接受善意,不接受施舍,并且努力的回馈着这些善意。
最开始他的生活是有多艰难呢,大概是李弦一老爷子在辅导吕小鱼的功课的时候,用的是吕树的旧课本,最后一页吕树写着“活下去。”
他是个小心谨慎的人,他心中无大爱,没有想当英雄,只想过好自己的日子。地球灵气复苏前,他努力挣钱,只想和吕小鱼安稳度日,灵气复苏之后依然是,当钱不再是问题,他开始努力修炼,只为了不被强者左右。穷则独善其身,达也独善其身。自私而有底线。
北邙山遗迹以后,学校授衔宣誓。誓词就像一团火焰一样,骤然间燃烧了起来,然后血液便也沸腾起来。吕树的心第一次有了松动,他想为这个国家做点什么,不然肯定会有遗憾。
象岛遗迹中,刘修为了辅助吕树完成任务,力竭而亡,刘修口中呼喊“此生不悔入华夏。”,有种归属感终于打破了吕树的自私,尽管这种归属感让吕树感觉到不舒服。
长白山一行,吕树想躲得远远的,可看到一个又一个熟悉的人奔赴前线,听到一个个华夏人员的死讯之后,他终于坐不住了。
长白山上,吕树警告华夏成员,再深入就有危险了,让他们别去。那些人说,“不行,如果人人都觉得有危险就不想去的话,那还有谁去?”
吕树挥挥手说,“我去。”
他从一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慢慢转变,他开始心软,开始热血,开始把除了吕小鱼之外的一些人和事放进心里。这个过程很长,也很感人。
“吾日三省吾身,发现都是别人错了。”
最喜欢的角色自然还是吕小鱼,喜欢树哥和小鱼坐在屋顶上,要与天下为敌的倔强。最后慢慢被世界温暖,最后与这个社会达成和解,甚至豁出去来保护这个国家。吕小鱼是跟着吕树偷跑出孤儿院的,吕树把她送回去过很多次,但吕小鱼每次都会再次跑出来。
也是刘修死后,吕树一个人坐在网吧,心里郁结得厉害,像是站在冰天雪地中,压抑不住的涌起一丝孤单。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豁然回头看到吕小鱼穿着去年吕树给她买的白色羽绒服,带着毛线球的小帽子就那么冷冷的站在网吧门口看着他,然后说,“吕树,你变了!”
吕树疲惫的眼镜里面忽然有了色彩,慢慢咧开嘴笑了起来,“小鱼,你怎么来了。”
吕树一直在成长,然而只有吕小鱼清楚,当吕树需要她的时候,她就有义务出现在吕树面前。
就像她的人生吕树从来不缺席一样。
“你怎么来了?”,吕树问。
吕小鱼从网吧门口走到吕小鱼的面前,“走,我请你吃火锅。”
吕树笑得更开了,“那可得吃点好吃的。”
傀儡师说,吕小鱼是活了两世的人,上一世吕小鱼是剑庐之主,她对着上一世是神王的吕树说,“这天下风景,我只要三分。”
神王吕树笑了。
“好,给你三分。”
后来神王活了第二世,剑庐之主毅然决然的消散所有记忆和修为陪着吕树活了这第二世,一些原因让他们成了同一个孤儿院里的两个孩子,一个叫做吕树,一个叫做吕小鱼,没有血缘关系。
后来恢复记忆之后,吕小鱼在自己的剑上刻字。“这天下,我一分也不要了,只要人。”
那碗永远吃不到的杂酱面,最后只剩下了吕小鱼剑上的话。
“这天下风景,我只要三分。”
“这天下,我一分也不要了,只要人。”
《大王饶命》完结感言。
以上。(阿七)
校草是女生:牧爷,下手轻点
林公子 · 509章 · 第 509 节
[点击阅读] 我第一次看到这书的时候觉得还是很不错的,只是后面越看越不对劲,这本书似乎有不少地方是和战七少的《国民校草是女生》一样,看着已经不像巧合了呢?😊(茗)
快穿之拯救黑化boss男主
圈成团子 · 3035章 · 第2909章 你好,太子爷番外
[点击阅读] 其实说真的,撩男100式和团子的我都收藏了,我觉得都很好看,两人的风格还是不同的,一个男主是那种小白的,而另一本则是小黑系的😂所以我觉得或许有借鉴,但不存在抄袭吧,最重要的是,我一天到晚追这本小说,请大大们快回来爆更吧(艺凡)
大道争锋
误道者 · 2402章 · 第两百一十二章 界中不靖当须平
[点击阅读] 睡不着,想聊聊这本修仙类小说。
我是很早开始看小说的,修仙小说一直是我比较钟爱的类型。最早的看的是《飘渺之旅》和《诛仙》,作者笔名一个萧潜一个萧鼎经常搞错…《诛仙》偏言情的修仙小说,这里不提。我要说的是《飘渺之旅》这本书,这书应该是修仙文的鼻祖,筑基金丹元婴以及炼器禁制这些修仙体系都是由此书开创的,所以是第一座里程碑,但我不推荐大家去看,因为太监了。
随后修仙文似乎都是没什么新意的套用这套体系,只是又增加了后面化神天仙金仙大罗金仙的设定,并且衍生出了洪荒文,印象最深的是佛本是道。总之,那时的修仙文还是不温不火。一直到《凡人修仙传》的出现,这本小说具有很大的意义,当时玄幻小说已经成为了所有类型小说的第一,地位相当于漫画中的热血漫,是小说中的王道文,这很大程度是有我吃西红柿,唐家三少,辰东等一批自创修炼体系小说的功劳,这有必要说下唐家三少,他在我吃西红柿之前是起点最受欢迎的作者,撑起了起点的半壁江山,他把所有类型小说都写了个遍之后由他开始的自编修炼体系玄幻文。之后由他的斗罗大陆,西红柿的星辰变,辰东的神墓推向顶峰。
说回凡人修仙传,这本小说是写的最像玄幻文的修仙文,自此修仙小说都与玄幻文没什么两样,相差的就是修炼,修仙文也开始崛起。其中代表有仙逆,法相仙途等。仙逆是与凡人时间最近的,甚至在起点有段时间人气稳压凡人,但之所以凡人作为这第二做里程碑,第一,凡人毕竟比仙逆早,第二,凡人有仙逆没有的向道之心,凡人主角是相对平淡从一而终的追求境界,而仙逆主角则是我命由我不由天的豪情,一个守序稳中求进,一个渴望打破秩序,可能跟作者的文风也有关系。第三,凡人做到了对修仙的整理,形成了套路。
如今,修仙小说可以说是男频中与都市和玄幻位列前三。涌现了很多优秀的作品,但套路也越来越多,在套路中反套路是脱颖而出的关键,这本大道争锋是我看过修仙文中的巅峰没有之一,作者是很用心的写这本小说,起码主角在升级的经历都不一样,节奏把握的很好,没有过一副本升一级那种过山车式的套路。每一个境界描写都很走心,我一直对那些随随便便越境界表示反感,修炼作为生命层次的跃升岂是想越就越的,我觉得越境界要满足基本法。有时候越境界不是力量越大就能越的,强壮的人和老虎靠肌肉考手枪能打赢,但是人和鬼打用力量能赢么?生命的层次都不一样,你肌肉再强也无济于事。而修炼就应该是提高生命层次。这本书很符合我的胃口,在低级修为时,主角还能靠修为越级打人,但境界越高,越应该超脱于世。除此之外,主角的道心才是真正一个问道之人的心态。
修仙就应该有修仙的样子,就应有运筹帷幄之心思,剑断天阙之决心。(长风挂月)
重生之国民男神
水千澈 · 608章 · 当读者不小心养成了男神的儿纸 1
[点击阅读] 在前世 窦文清没强迫过司凰跟他做那种子事 他只是把司凰真正的培养成功了 可以说没有前世的窦文清就没有今世的司凰 但在今世 他喜欢上了司凰 这或许也令人意想不到 但他就是这么个事实 在我心中的窦小二 是一个会玩刀子 他可以把一把匕首玩出个花 他可以为了司凰没有原则的玩 其实他跟秦梵差的也不过是一个机遇
窦小二 挺你(莫千云💓)
永恒国度
孤独漂流 · 2362章 · 第1142章 海图
[点击阅读] 开局,猪脚被砸回3天前,过了3天,猪脚啊再被砸回三天前,再过了3天,猪脚继续被砸回3天前………………以此类推,按照这种逻辑我说的似乎没错,同意的点个赞(繁星泪)
斗破苍穹
天蚕土豆 · 1681章 · 《:斗帝之路》手游·角涩传记(下)
[点击阅读] 我看的第一本小说就是斗破,那时候已经接近完结了,那时有多疯狂我还记得,没日没夜的看,看了24天终于看完了。
怎么说呢,斗破这书,对于当时见识短的我,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但随着我看过的书多,我也明白了它的很多缺点,第一吧,就是描写过多,感觉就是凑字数的,一个场景能写一章,升个级能写几章,不得不说土豆在某个方面还是有点厉害的。第二,配角性格模糊,说实话,我看斗破,除了猪脚的性格理解之外,我连女主的性格都有点模糊不清,其他角色在土豆笔下都没了灵气。有些书友会笑我了,你这逗比怎么能理解土豆写的东西?的确,也许是我智商不够吧,但我觉得一个好的作品,即使是弱智也能被感动。也会有人骂我,道,你有本事自己也写一本啊。可是我已经在写了,已经写了五十章,我不觉得我有本事,只是想把内心的故事和人物写出来而已。(后人。)
如果蜗牛有爱情
丁墨 · 133章 · 第 133 节
[点击阅读] 首先,这本书颠覆了我对以往言情小说的认知,这几年来已经看了太多的勾心斗角,感觉疲劳的,甚至一度要卸载所有追求软件,一天,偶然看到这本书,是被破案吸引的,犹豫着打开看,文中女主并没有靓丽的外貌,她的外貌在于耐看,也没有特别好的家世,却也不差。没有夸张的名字,只是个简单的季白,许诩。
其次(最重要)女主不矫情!不小白!不圣母!女主是个冷静却不冷情,单纯却不单蠢的心理学家,她很直,很喜欢女主,男主是个豪门警察,与女主有共同语言,心有灵犀。
他们相爱不是一见钟情,是在生活中一点点的去发掘对方的优点,当他们发现自己喜欢上对方时都用自己的方式来追求对方,当男主表白时,女主没有特别矫情,很感动!此文文笔细腻,将人物形象刻画的逼真,仿佛身临其境
(以上是楼主个人观点,不喜勿喷)(sakefire)
轻易放火
墨宝非宝 · 96章 · 第 96 节
[点击阅读] 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看的一本讲普通人和明星之间的爱情故事 文笔隽永 清新脱俗 十分引人入胜 非常值得一看!
文中写了一个红了很久的一个大明星 和一个忠实的粉丝 缘起于早日 因得于今时 还好还好 最后修得正果。无论是文中粉丝对明星的各种包容关怀 还是明星对粉丝的心动呵护 他们都是非常登对的一对小夫妻 奈何女主角想金屋藏娇 而男主角十分想要公开这种关系 其中纠葛 在此不谈话。
这篇故事写出了我很想要的一种感情相处模式
不能说是相敬如宾但是也可以品味到其中恩爱相处的妙处与令人艳羡的感情
当然,如果你看不出
我也只能说是 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啦
总之我很喜欢 我觉得你也会喜欢
那么 翻开看看吧
哈哈 不喜欢的话也只能说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了(๑•ั็ω•็ั๑)(BABYonly)
三寸人间
耳根 · 1232章 · 第1217章 蜈影魔念!
[点击阅读] 针对书评来说,很多说喷子怎么样怎么样的,我觉得基本都是萌新。真正说耳根实力下降的不好好写的,都是从仙逆追到现在的老书友。请书友们带着理智和脑子看书评,说书不好这是从实际角度出发,并不是喷,请你们分辨一下喷书的喷子和一群反复看耳根作品,从仙逆追到现在越追越失望,即使作品下滑,越看越小白还在为着当初情怀一路被磨灭着热情而硬撑到现在的老书友的无奈。风格可以换,但是耳根的作品类型并没有进行从东方修仙转换到都市或者历史架空的大型转换。我觉得该有的笔力和认真的态度不会因为风格的转换而影响整部作品的质量。而且不要再自欺欺人说耳根在转换风格,现在是过渡期,要谅解他,我可以理解码字的辛苦,但是耳根的风格转换不是从这一部开始的也不是从上一部开始的,我觉得像耳根这样优秀的作者经过几百万字的甚至上千万字的过度,应该让作品的质量走向正轨了吧,但是,结果却不是,其实挺遗憾的。再一个我希望[site]添加一个功能,请在书评区屏蔽类似你牛你写,要不别哔哔—这种典型弱智杠精式发言好吗?写书评就是写自己看作品的感受。(shiziwamg🌚)
回到过去变成猫
陈词懒调 · 557章 · 第 557 节
[点击阅读] 从高一才真正开始接触小说,刚开始是买的《武侠世界》《修真世界》之类,后来转移到电子小说上,随着科技发展,重心也放在网文上。
本人大四,书看的不多,但很杂。尤其喜欢不同角色不同角度的世界。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感觉,饶雪漫的风格大概也是这,虽然是言情小说,但我一个大男生也和女生凑着头一起看,也认识许多妹子~有共同话题啊!
最开始的网文,《猛龙过江》,《寂灭天骄》,《网游之天地》,网游之最强召唤师etc.无一不是看完一章又倒回去看一下上文的联系,也常常代入感萌发…
高考之后可以放松的看小说,看了两年,看坏了一个手机。两年间,学习成绩一般般,四级迷迷糊糊,六级就放弃了。随着网络游戏的发展,摸着看了基本相关小说,SC,CF,LOL。
大三,课很少了。晚上买点磨牙棒饼干,馍片之类的就躺着看,按每天100章的速度,一个月可以看完三本以上完结小说。300w字以下就不喜了,世界不够大,写的不够细腻…这个你们在行,我也只是一个看客,有点自己的口味而已,就像不喜欢吃面,喜欢喝粥一样,看个人。
2014年秋,从豆瓣买了本《唯美食与爱不可辜负》之后,就喜欢看一些美食小说,《怪厨》,《北宋小厨师》,还有一本是穿越版,女主穿到宋朝,在街边开了一家糕饼点心店铺(各位哥哥姐姐可以补充一哈)
放了寒假,突然觉得应该再换一个角度看。于是,选了一本《回到过去变成猫》,可能字数不这么多,但是符合我当下的要求,从不同角度看问题,换位思考。下面具体分享为什么选这本书:
《回到过去变成猫》主角郑叹,一觉醒来变成一只黑猫。
1.农村一般信这些东西,有灵性的动物。比如,东北的狐仙,跳大神⊙▽⊙。我也相信这些,因为我家养过猫,土猫,养了七年,和三只三四年的狗打架被咬死了😔,悲伤的故事。
2.虽然写的是一只猫,但是文中的狗也被勾勒出活灵活现的狗精神——家里的猫被咬死之后,养了十几只狗🐶,每次回家都贴上来,还站起来舔我的手。
2014.10,家里养了13年的狗(相当于人类90+)被偷狗的弄走了……又一个悲伤的故事
3.每次看书,都是凌晨。因为是农村,边上的猫狗特多,夜里两三点,有的猫就发出→_→的叫声,发情的猫,你们懂得。特有代入感
我就写三点,大家随意。
提几个问题,
A,怎么发话题?
B,在哪里留言水之类的也有经验?
C,看书时,那个背景能不能多几种颜色,晚上在被窝里看太亮了,有点刺眼~~
以上是最主要的三个问题。
Thank you very much!(喲,西瓜!)
旅法师的学霸系统
半箱方便面 · 330章 · 第0319章 这么弱的神?
[点击阅读] 书中魔法体系很完善有自己的一套系统,很合理,不磕药,这些都很难的,在吾八年的追书生涯中能入我眼的书不超过十指之数,本书以入我眼也。哈哈哈……(『£星辰守护者§』)
步步为赢
一路向西 · 2850章 · 第2850章 补课
[点击阅读] 本书情节曲折、引人入胜!读之让人舍不得停下来。作者对官场刻划的入木三分,对人物心理撑握的恰到好处!可惜更新速度太慢,让人懊恼不已!(zssq2588)
我就是如此娇花
月下无美人 · 973章 · 第 973 节
[点击阅读] 只怪你,写的很好,更新太少,让我追文太着急了有木有,让人有看下去的欲望,不像有的书那么平淡无奇看不下去,多多更新(小白猫)
快穿:攻略黑化男主
花生酱 · 838章 · 第 838 节
[点击阅读] 啊啊啊😱,好心疼男主,女主什么时候才能喜欢上男主陪男主过一次完整的一生啊!!!莫名的心酸啊。。。不过很好看哦,就是更新慢(雨烟)
十年一品温如言
书海沧生 · 292章 · 第 292 节
[点击阅读] 15岁的温衡和17岁的言希,第一次见面留给彼此的都只是一个影子。
言希不知道,阿衡的这一见钟情。
他在阿衡需要的时候适时出现,他的接近和关心,最初只是因为要弥补她因为自己的亲妹妹而缺失的亲情。
当时他是带着施舍的成分对待阿衡的,还有一点轻视地把阿衡放在低处。
他惯性地抵触着别人的靠近,在乌水之行的时候,他依旧是不信任她的。
可是在船上,他却还是把小时候的一些事告诉她。因为生病的人太脆弱,没有力气继续掩藏自己。
多年后的言希表示,那个时候的他已经把她正式地当做自己未来的妻子看待才告诉她这些事的。
也因为这次短短几天的旅行,言希看到了阿衡成长的痕迹,让他第一次真心对她笑,让他在回去的途中凌晨对她说“生日快乐”。
他会在温衡感到难堪的时候化解尴尬,会无赖地对着阿衡撒娇,会说最喜欢阿衡的排骨。
他们一步步地靠近,一切都那么理所当然。
住在一起的那一年,彼此依靠。言希自以为地扮演着爸爸的角色,却总是享受着阿衡的宠溺。
他总是喊着“衡衡啊我的女儿呀”,他知道他们言家欠了阿衡,他的妹妹夺去了阿衡的亲情。
他那么聪明,他当然是知道阿衡对自己的喜欢,他假装不知,继续给她家的温暖,继续索取阿衡的好。
那是他们的家,有言希,有温衡,有叫卤肉的鸟,有叫小灰的小狗。
家里也总有几个常作客的朋友,家里的鸟和小狗偶有战争,两个主人也是偶尔犯糊涂。
在温馨和小打小闹中,过完了两个人认识的第二年。
言希的表面的孩子气一开始在所有人面前都是自我保护的伪装,可是在阿衡面前,被无条件宠溺的他,孩子气的样子也带着真实。
他贪恋着阿衡的一切,却也相信她有一天会离开他。
他的爸爸妈妈在他出生之后就没多看他一眼;他最依靠的陆流在爆炸的火场中丢下他;他当做妈妈信任的人找了人轮 奸他并拍下了照片;他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子因为他的病而呕吐着恐惧他同情他;他的朋友因为私心和他喜欢的女孩子在一起了。
一直以来他只有自己。
没有爸爸妈妈,所以他很乖巧让别的大人喜欢他;在爆炸火场中被抛弃,所以他一个人爬出来;被最信任的人那样伤害,还是一个人挺了过来;被喜欢的女生当做魔鬼,却还是鼓起所用勇气认真地对她告白;被朋友背叛,还是能装糊涂地满脸笑容。
他以为他把自己和阿衡之间的距离控制得很好,他能够接受有一天阿衡的突然离去。
但是同时他又在安慰自己,这一天一定还很远很远。
于是他隐藏着内心最可怕的记忆,他不想阿衡觉得他肮脏。
接受陆流的邀请去维也纳,他离开前望着门牌,说害怕忘记回家的路。
他欣喜地带着阿衡送的围巾手套贴着车窗,说阿衡等我回来我很快就回来的呀。
每五天他都从维也纳寄邮件,一直念叨着他的阿衡,他说阿衡我回到家想第一眼看到你。
当他知道陆流的母亲把两年前拍的照片寄给了阿衡的时候,他是害怕的。
他匆匆赶回了家,看到的是空荡荡的家和已经打开过的相册。
阿衡已经看到那些照片了,他觉得他现在唯一在乎的也已经离他而去了。
于是他逃开了,于是他变成了匹诺曹。
他说不出完整的话,变成了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阿衡站在他的面前成为了保护他的屏障,她说为了他不惜跟任何人拼个鱼死网破,她坚决不送他去精神病院。
他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柔软而干净,抱着头哭,说家没有了,阿衡也讨厌他。
在他被迫带离的几个月里,他渐渐地已经不会说话,而说的最多的就是“不要忘记,阿衡”。
阿衡教他说话,说到阿衡的时候他笑着低头亲吻她的眼。阿衡等同于亲吻。
他在阿衡去上学的时候等在家里,守在电话机旁,听到陌生的电话会扔掉电话。
温妈妈突然兴起跟他说阿衡的号码,他一遍就记住了,抱着电话听着阿衡疑惑的声音,笑得满足。
阿衡,我回来 了。
奇迹般的,言少战胜了匹诺曹,遵守了诺言,第一个看见她。
“下一次,你要是再敢生病,有多远滚多远,别让我再找到你。”
“我会的。”
他已经清楚了自己对阿衡的感情,可是却还是忍不住逃避。
他知道温爷爷温爸爸都不喜欢他,他觉得自己很肮脏配不起那么好的阿衡,他害怕以后自己会拖累阿衡,所以即使他清楚地知道阿衡喜欢他,即使他记得生病的时候阿衡说要和他结婚,即使他明明也想一辈子和她在一起,可是,他还是装作一切都不知道。
他刻意地拉开一些距离,心知阿衡有误会也不解释。
他接了广告赚钱,最怕冷的他在冬日的街头连着被泼几瓶水,发丝上也结了冰,看到她也只是笑着无声告诉她不要看。
他悄无声息地一个人包了半个厅,给众人发了精心制作的生日邀请函,签名的地方是MYHENG。
MY HENG。我的衡。
喝醉了的他笑嘻嘻地抱着她,喃喃着说和阿衡的味道好像啊,然后就疾风暴雨地吻了上去。
那是他珍藏着给未来夫人的初吻。
他说他们要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吃饭,一起看动画片,一起牵着手,向前走。他说他想要和她在一起,他告诉她不是他亲口说的就不要相信。
可是陆流回来了,他去了美国,她改了和他一起的大学志愿,爸爸死了,温家不要她了。
这一切的一切摧枯拉朽地在那年夏天发生,那么突然,给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他再也不敢靠近她,只能把她交给另一个有着她未婚夫名号的人。
她也不敢再去想那恍恍惚惚的三年,温家言家都已经和她没有关系了。
他是DJ YAN,星光四射。
她是个普通大学生,身边是各种喜欢DJ YAN的人。
他不断找寻着她的痕迹,发了疯地想要别人把她找回来还给他。
他冷笑着面对陆流的自以为是,面对着阿衡的逃离,答应了温家的请求,不再给阿衡带来灾难,然后接受另一个美好的女子。
他不再去执着于她。
他给自己找了一个新的开始。
只是这一切只需要听到她的声音就全部都失去意义。
她被困在电梯里,说着好久不见。他毫不犹豫地结束了见面会,大叫着他的阿衡。
不顾公众人物的形象双眼布满血丝,对迟迟赶来的修理工吼着“电梯里是我的命”。
隔着两年时光的拥抱。
当人面对着自己生命的不可割舍时,本能了,不可割舍。
找回了阿衡的他不再做DJ YAN,只做她的言希。
家里的反对又怎么样,违背了温爸爸的遗愿又怎么样,万劫不复又怎样,他们只要在一起。
他的阿衡,他的宝宝。
她的言先生,她的宝。
只要最平淡的日子,他不要那么多头衔和注视的目光,于万千人中有那么一个温衡走到了他身边,他很知足。
终于知道了他过去所有事的阿衡,许下了一辈子的承诺。
他是她的宝啊,她是那么想要更早地认识他,陪着言希长大,开心难过都和他在一起,守他一世安稳,没有背叛,没有抛弃,没有伤害。
那是一段宁可溺死在幸福里的日子。
只是那偶尔的不安是什么呢?
阿衡想,陆流终究是不同的,自己在言希心里还是比不上陆流的。
她自卑着低下了头,看不进他的心里。
就连思莞都说陆流和言希之间差的只是性别,而她和言希之间差的是爱情。
阿衡不相信他啊,说只要他亲她的嘴就原谅他,她说知道他亲不下去。
“你知道什么,又知道……多少呢。”
溺毙的缠绵温柔,心跳如鼓,是最美的声音。
他还是一个人,而阿衡却已经有很多人的爱了。
妈妈,哥哥,真心的朋友,就连思尔这个从小不对盘的丫头也会心疼她说“我们帮阿衡找一个身体健全男生男相没有脑子全心全意爱她的人好不好。”
所以这一次他先放手,他说她从来都不喜欢你。
把她推得远远的,被陆流禁锢在身边。
又是两年时间,他成为被人津津乐道的言家龙子,意味龙阳之好。
她有了家人的陪伴和疼爱,接受安排的相亲。
可是阿衡不知道,还不知道。
龙子,聋子。
她的言希听不见了,左耳完全失聪,右耳只剩百分之二十的听力。
所以她对着他的左耳说“言希,我喜欢你”的时候,他会茫然地说“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所以他才会摇头晃脑地唱着“一只没有耳朵,一只没有耳朵。”
所以他才会花钱把她曾经最在乎的弟弟找来。
所以他才会走近陆流让她误会。
所以他才会提出分手说从来没有喜欢过。
因为他一直都记得,阿衡说“下一次,你要是再敢生病,有多远滚多远,别让我再找到你。”
他只能偷偷地看着她相亲,和别的人约会,只能在黑暗的电影院紧紧抱住她。
他找她,站在楼下等她心软。
他接受她的骂和所有的火气,然后让人无奈地说后悔分手了。
他们像最普通地情侣一样参加了朋友间的活动,坐在车上毫无顾忌地亲吻着。
只是所有人都认定了他爱的是陆流。
陆流说不要任性不要玩了,温爷爷说他不健全,就连自己的爷爷都说他只是拿阿衡当挡箭牌。
没有人相信他。
没有人真正看到他有多宝贝多爱阿衡,没有人知道他多想和阿衡一直在一起。
更没有一个人告诉他,他可不可以娶阿衡。
快要死的时候因为阿衡所以挺过来了,从陆流那一次次逃走一次次被抓也终于坚持下来了,腿断了爬也要爬到阿衡那里。
告诉阿衡他饿了。
他一直以来都那么接受阿衡的好,是因为他知道她会是他的妻子,他也会对她很好很好,不会让她被人欺负。
他只有阿衡,只有她对他好,只有她把他当做宝贝。
他说我爱你,他说嫁给我吧宝宝。
从此以后他不再是一个人,所以他甘愿放下从小锦衣玉食的骄傲和尊严为生活弯腰,他不再是那个被人追捧画画摄影唱歌当明星无一不通的天之骄子,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所以他学着原谅学着更坚强更成熟。
“得成比目何辞死,只羡温言不羡仙。”(penpal)
我的未来,只有你。
—— 时笙
我可以为你扫清一切障碍,你只需要坐上我为你编造的王座,永不背叛。
——时笙
我有一个王国,用黑暗和鲜血铸造,而你是王国中唯一的光明。
——时笙
我愿意成为你黑暗中的那束光,伴你在荆棘和孤独中前行,唯命是从。
——凤辞
用我永生光阴,陪你碧落黄泉。
——时笙
如果非要一个人妥协,我认输。
——凤辞
“我不舍得你疼,我怎么舍得让你疼。”这是她放在心尖上的人,怎么舍得让他皱一下眉。
——时笙
你在哪里,哪里就是光明,你是我唯一所向往的光明。
——凤辞
你是凤辞,是我费尽心思想要留在身边的人。
你是时笙,时我穷其一生愿意以命相随的人。
我将你视若珍宝,奉若神明。
——时笙
我愿为你披荆斩棘,奉你为王。
——凤辞
我将尽我所能,给你缔造一个光明的王国。
——时笙
我对你没有任何秘密
任何地方,我都能带你去。
——凤辞
余生唯你荣宠不衰。
——时笙
有你的地方,去哪里都好。
——凤辞
以后我宠你,用这万里河山宠你。
——时笙
那一眼,便是永恒。
她是他的永恒。
——凤辞
所有的血腥肮脏,我帮你挡。
所有的灾祸苦难,我替你担。
——时笙
他不想迈步,他只愿在原地等她,因为不管他在什么地方,她都会来带他走。
——凤辞
那我们就逆了这天下,让这个天下为你的偏差让路。
——时笙
不管这个世界是满目疮痍还是生机盎然,只有她在的地方,才是他的归宿。
——凤辞
可是那又怎样,我只是想要他而已,不管生死。
——时笙
我会和你在一起。不论生死。
——凤辞
我只想活到他生命终结的时候。
——时笙
他想让他的世界遍布她的足迹。
这样他才能确定,她真的在。
她是属于他的。
——凤辞
不管多少的艰难险阻,她都会扫平,给他一个盛世安乐。
——时笙
只要是你,哪里都喜欢。
——时笙
我想和你将这个世界上所有浪漫的事情都做一遍。
——时笙
她看上的东西,要么陪着她一起灭亡,要么就永生永世和她生一起。
——时笙
我的世界,你是起点,也是终点。
——时笙
我愿意为你放弃所有,却唯独不能放弃你。
——时笙
为你欢喜为你忧,为你荣宠为你杀戮,我甘之如饴。
——时笙
今生不负,来生永伴。
——时笙
我拥有整个世界,可这个世界没有你,那这个世界有何用。
——时笙
我的喜欢写在风你,从此整个世界都是你。
——时笙
他的人,从身到心都必须是他的。
——凤辞
我一无所有,你会离开我吗? ——凤辞
你还有我。 ——时笙(卫梓戒)
凡人修仙传
忘语 · 2731章 · 第 2731 节
[点击阅读] 我看到很多人黑韩立绝情,没亲情,没爱情,没友情。这我就有点不服了。
首先,凡人这个世界背景决定了这个世界里的人都是修仙至上,其他感情看的比较淡,而韩立作为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自然和其他人一样了。再说亲情问题。
很多人觉得韩立只顾自己修仙,对家人不管不顾,太无情了。看看别的修仙小说,拖家带口的修仙,还有美女陪在旁边,最后一起飞升,多好。我只想说,这就是凡人修仙传与其他修仙小说区别的地方。1韩立当时自己都没有进入修仙界,对前途一片未知,自然只能独行了。2当他从乱星海回来结婴后第一件事就是回家,可是已经物是人非,纵然如此他还是留下剑,保护家族,作为韩家人尽了力。3为什么当时韩立能那么果断离家呢,他是先在七玄门给家里寄了很多钱,让家里生活改善,而且父母不只有韩立一个,所以他离家也走的安心。最后还保护三叔。作为一个修仙世界的原住民来说,我觉得韩立做的已经很好了。
友情问题。
韩立对于朋友的帮助已经很多了,认识那么多人,几乎都是韩立在帮别人,很多小人物我都不一一提了,太多太多了,像黄枫谷的雷胖子,陈巧倩,小老头他徒弟,还有菡云芝,董萱儿等等,就一个黄枫谷时期就很多,乱星海,大晋等等。说几个重要点的。墨大夫,韩立对他我就不多说了吧,帮了他家人很多次,甚至他孙女韩立都在帮。文思月,帮的更不用多说了吧!当然有一定的原因她是个美女。大衍神君,两人基本互帮互助,亦师亦友。程师兄,对他也不错。基本上韩立对于朋友很够义气了,而且这是在自私自利的修仙世界里的,在我们这个倡导爱的世界有多少人能做到呢?
最后说爱情问题。
很多人不满在于韩立只顾自己飞升,把老婆扔在人界。这个其实是一道选择题,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事业与爱情的选择,要事业不要爱情,要爱情不要事业,或许现在很多人选择爱情,毕竟不管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但是之前我都说了,凡人世界的主题就是修仙,修仙大于一切,不修仙,南宫婉会和韩立在一起吗?不修仙,紫灵会看得上韩立吗?不会,凡人世界是根本不会出现白富美爱上穷小子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寿命,在现实中,纵然你再没事业,照样有可能让富家千金爱上你,可是凡人能吗?相差一大阶就是几百年,怎么爱?所以这里的人都把爱情看的很淡,纵然韩立娶了南宫婉,他们依然把大量时间花在闭关修炼上,依然聚少离多,这是时代的主题!但因为这个,就说韩立不爱南宫婉,我就不认同。人界的时候为了南宫婉的事情,花了多少精力,忘语在这方面细节描写的不错,为了解毒,宁愿闯坠魔谷,注意,韩立闯坠魔谷的根本原因是为了给南宫婉解毒,韩立在大晋的时候,宁愿为了南宫婉的事,哪怕在大晋待不下去也要做。在灵界的时候,为了各种各样的事想起南宫婉,不下于二十次,在觉得南宫婉很可能陨落时更是心痛,为了找小灵天又是花了大量的精力。我觉得在一个并不提倡爱情的世界,韩立做到如此,真的很难得了。纵使在这个倡导现实社会,女友受伤住院,男友悉心照顾的又有多少。别看报纸上的,都是极少数,如果是常态,报纸为什么会报道。
总之,我觉得我从凡人这本书里看到的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着丰富感情的韩立。大家觉得呢?(烟散,人自醉)
末世之吾是田
打玉米的小包谷 · 351章 · 第 351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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