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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3 08:05 /宅男小说 / 编辑:叶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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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乡村社会史

作品字数:约22.1万字

小说年代: 现代

主角名字:公田,汉王朝,田庄,田宅,牛耕

《两汉乡村社会史》在线阅读

《两汉乡村社会史》第49章

②《三国志•魏书•袁绍传》注引《献帝传》。

令,使家丞上书言大行,以大河都尉玄成为

宗族会议的作用,在这儿发挥得漓尽致。

关于两汉时代的族规、族训,史料阙载,从一些相关史料看,族规与族训显然存在,如《汉书•邓禹传》称,

自祖训子孙,皆遵法度,戒窦氏,检敕宗族,阖门静居。

所谓“敕勒宗族”自然是以族规相检敕。

遇有外患,聚族而保或举族而的情况十分多见,如《汉书•樊宏传》云:

王莽末,义兵起……与宗家属作营堑自守,老弱归之者千余家。

《周泽传》云:

王莽末,兵革并起,宗族老弱在营保问,堪常战陷敌,无所回避,数被创刃,宗族赖之,郡中咸其义勇。

以上是聚族而保者。又如《汉书•耿纯传》云:

世祖自蓟东南驰,纯与从昆讶、宿、植共率宗族宾客二千余人,老病者皆载木自随,奉于育。……纯虽举族归命,老弱在行,犹恐宗人宾客半有不同心者,故燔烧屋室,绝其反顾之望。……世祖曰。“……军营退无常,卿宗族不可悉居军中。”乃以纯族人耿伋为蒲吾,悉令将属居焉。

这是典型的举族而的事例。

第三,两汉宗族是一种经济互助单位。这种同宗族内的经济互助,首先表现在富室宦门对贫弱宗人的救恤。这类记载十分常见,如东汉韦彪“清俭好施,禄赐分与宗族,家无余财”①。宣秉“所得禄俸,辄以收养族,其孤弱者,分与田地,自无担石之储”②。东汉末的毛玠“居显位,常为布蔬食,育孤兄子甚笃,赏赐以赈贫族,家无所余”③。但这只是一个方面。除了这种单向式的救恤、施舍外,两汉时代的宗族中还存在着一些共同的经济行为,残留着原始宗族财产公有的痕迹。如《汉书•疏广传》裁疏广致仕座座与宗族宴饮,自称:

“此金者,圣主所以惠养老臣,故乐与乡宗族共享其赐,以尽吾余,不亦可乎?”于是族人说

汉书•光武帝纪》载刘秀起兵

分财物不均,众恚恨,诸刘,光武敛宗人所得物,悉以与之,众乃悦。

从这两个事例中,我们似乎能捕捉到宗族财产中的微弱的一线公有遗存。对于这种遗存,《四民月令》中的一段规定倒是更清楚一些,其十月记

同宗有贫窭久丧不堪葬者,则纠宗人,共兴举之。以疏贫富为差,正心平敛,毋或逾越,务先自竭,以率不随。

这儿,“务先自竭”,显然是不可能的,但是“正心平敛”,我们倒可以清楚地看到财产公有的一些痕迹。两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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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韦彪传》。

②《汉书•宣秉传》。

③《三国志•魏志•毛玠传》。

将军邓禹西征关中,军粮乏,丹率宗族上麦二千斛”①。这二千斛小麦,恐怕是敛之于全宗人,应当也属“正心平敛”的范畴。

当然,这种财产共有的痕迹已十分微弱,在宗族内部,各家都是独立的经济单位,宗族本已丧失了其作为经济共同的功能。《三国志•蜀志•先主传》所记刘备早年事例可说明这一问题,传曰:

年十五,使行学,与同宗刘德然、辽西公孙琦俱事故九江太守同郡卢植,德然元起常资给先主,与德然等。元起妻曰,“各自一家,何能常尔?”起曰:“吾宗中有此儿,非常人也。”

“各自一家”,出了宗族之内部经济结构。

二、两汉宗族的演及其与乡里的关系

已述及,两汉时期的宗族既有其血缘特,又有其地域特。换言之,入西汉以采,尽管中央集权在不断加强,自中央王朝到郡县乡里的统治益严密,但其实质,不是地域组织取代燎的血缘宗法组织,而是血缘宗法组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备了地域组织的外壳。这也是中国古代乡里政治的特所在。当然,两汉时代的宗族组织已大不同于西周椿秋时代,宗族组织只是以九族为限,而且宗族内部也是一家一户的“五之家”式的小家,但作为宗族,仍是基本的乡村社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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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王丹传》。

两汉时代,举宗聚居普遍存在,如西汉期的万石君石奋是举宗居于一里,《汉书•石奋传》载:

居陵里,内史庆醉归,入外门不下车,万石君闻之,不食。庆恐,袒谢请罪,不许。举宗及兄建袒,万石君让曰:“内史贵人,入闾里,里中老皆走匿,而内史坐车中自如,固当!”乃谢罢庆。庆及诸子入里门,趋至家。

披种举宗聚居一地的材料俯拾即是。如《四民月令》所屡屡要的“赈赡匮乏,务先九族,自者始”,“存问九族孤寡老病不能自存者”等等,其提就是举宗聚居。正因为此,宗族又往往与乡里并称,也被人视为相似的地域概念。如《汉书•朱邑传》所云“禄赐以共九族乡“,《汉书•第五传》所云“宗族闾里争往附之”,《汉书•循吏•童恢传》所云“九族乡里赖全者以百数”,《汉书•独行•刘诩传》所云“乡族贫者,亡则为殡葬”等等。都反映了这一观念。

值得注意的是,到东汉期,不仅举宗而聚普遍存在,而且在更大范围内,同姓聚居也开始出现,这儿的同姓,是指由同一宗族分化出的不同宗族,他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血缘宗法关系,而且均为累世聚居一地。东汉以普遍出现的郡望族姓,实际上就是在这一基础上形成的,如汝南袁氏,清河赵氏,琅王氏、太原王氏等,已超出了一个宗族概念,而成为更大范围的宗姓。《三国志•蜀志•周群传》记刘备之言:

昔吾居涿县,特多毛姓,东西南北皆诸毛也,涿令称曰:“诸毛绕涿居乎?”

涿县的毛姓,就是这样一种在宗族基础上膨而来的宗姓,以至在一县之中占据了重要比例。

族举族聚居,使两汉乡罩政治且各了浓重的宗法彩,在乡里社会,强宗大姓成为乡里政治的支陪利量,这种支陪利量,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乡官里胥多被强宗大姓所把持。如张敞本为河东大姓,祖孺为上谷太守,徙茂陵,张敞则“本以乡有秩补太守卒吏,察廉为甘泉仓”①。乡有秩,即有秩嗇夫,为一乡之。又如,黄霸,为淮阳阳夏人,以豪杰使徒云陵,显系强宗大姓之列,其少时也曾为阳夏游徼②,游徼为乡啬夫下的首要官佐;再如,朱邑,庐江人,“少为桐乡啬夫”③。西汉末期的樊重,是当时著名的强宗大姓,“赀巨万,而赈赡宗族,恩加乡闾。……县中称美,推为三老”④。东汉时代,依然如此。《汉书•第五传》记

(第五)少介然有义行,王莽末,盗贼起,宗族闾里争往附之。……抡厚为乡啬夫,平徭赋,理怨结,得人欢心。

第五为乡啬夫的背景也是其宗族。又如《臧宫传》记:

(臧宫)字君翁,颍川郏人也,少为县亭、游徼,率宾客入下江军中为校尉。

份也是强宗大姓。

第二,在郡县掾吏中,强宗大姓也占有重要地位。西汉期,对地方吏的选用,尚无籍贯限制,武帝中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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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张敞传》。

②《汉书•循吏•黄霸传》。

③《汉书•朱邑传》。

④《汉书•樊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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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乡村社会史

两汉乡村社会史

作者:马新
类型:宅男小说
完结:
时间:2018-08-03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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